各班级、全院师生:
根据《学生函〔2025〕47号—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学院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通过班级评选、推荐、学院审查,现将初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(9月24日—9月26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。
学院监督投诉方式:
任静芝(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、分团委书记)电话:18780550979
学校监督投诉方式:
学生工作部(处)监督电话0816-2579553,监督邮箱:msxszz@qq.com
体育学院
2025年9月24日